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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激励机制
一、激励缘由
中心员工激励采取绩效考核+贡献事件,即中心每月、每季度、每年度视员工当月工作绩效和贡献事件作出对该员工的激励决定,工作业绩一般以中心中绩效考核最优秀者或绩效增长最大者为激励对象,贡献事件一般以中心在业务拓展、品牌建设、荣誉奖项上有特别贡献者、积极推进者为激励对象;
二、激励形式
中心员工的激励形式按具体为邮件表扬、奖励证书、实物奖励、奖金等,一般邮件表扬须通发全体员工,奖励证书、实物奖励须通报全体员工,奖金则应全面保密;
三、激励审批与审核
中心员工激励工作须每月 30 日前由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共同审核,名单须包含激励形式、激励理由等事项,以奖金形式激励的须写明奖金数额,月度激励以邮件表扬、奖励证书为主,季度、年度激励的以实物奖励、奖金为主,激励工作须在每月30日前执行;
四、实物奖励规定
实物奖励为激励形式的一般单次价值不得超过 400 元人民币、奖金为激励形式的单次价值一般不得超过 1000 元人民币。如遇季度、年度等情形,激励形式为实物奖励的单次价值最高可达 1000 元人民币、激励形式为奖金的单次价值最高可达 5000 元人民币;
五、发放方式
中心员工激励所发放的证书、实物、奖金无须员工签收,证书、实物须举办公开仪式进行发放,每次仪式须拍照、摄影以备留档,奖金须由上级主管或人事主管以保密形式发放。
六、其他
本机制经中心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于2016年8月起实行。
上海劳林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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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0-5 被阅:74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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